2017/05/22 10:52 清华金融评论
比特币的上线标志着数字货币问世。本文论述了数字货币的价值起源,并从区块链技术的角度,探讨了数字货币的六大特性。
金融创新是一个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尤其在当今的中国。由威廉·N·戈兹曼、K·哥特·罗文霍斯特编著的讲述人类金融创新史的巨著《价值起源》开篇导论中写道:人类社会4000年以来的“这个看似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创新过程的基础只是一些简单的道理”。任何金融创新都不外乎围绕这样三个基本要素来进行:一是价值的跨时期转移;二是就未来的偶然结果达成契约(或有权利是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三是使得价值交换变得更容易的可转让性(投资者转让金融合约的权利)。而就价值可转让性而言,中国的宋朝在11世纪率先发明的“纸币”,是全球价值可转让性金融创新的开山祖师。
实物货币、金属与贵金属货币、纸币、电子货币等是从物理属性来区别货币,法定货币、私人货币是从信用属性来区别货币。自2009年1月比特币区块链上线以来,这个世界上又发明出来一种新型的货币——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从物理属性上来看,与电子货币一样也是一串串数字,但数字货币的数字又与电子货币的数字不同,它是由一行行计算机代码组成;数字货币从信用属性来看,就更别有洞天了:法定货币是主权政府信用背书,私人货币是私人机构信用背书(如腾讯在它的社区里发行的Q币,就是由腾讯公司来做信用背书),而比特币却是由一种数学算法来做信用背书。
但关于数字货币,目前业界不仅定义含糊,而且名称也不一致,数字货币、加密货币、虚拟货币这三种叫法都有。称谓的不同,其中隐藏着不同的细节。首先,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更相近,不一定记录在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上,它可以用中心化记账方法;而数字货币和加密货币一般专指记录在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上的货币。第二,数字货币和加密货币一般都采用密码学非对称加密方法来作隐私保护,是匿名的,而虚拟货币则多指采用中心化机构的安全保障机制,往往是非匿名的。第三,在信用背书的机制上,虚拟货币往往是依靠中心化机构比如央行来背书,数字货币往往用数学算法来背书,而加密货币既可以是数学算法来背书,也可以是中心化机构来背书。因此,从这一点判断,目前各家央行要发行的数字货币应该是更偏向于加密货币,它运行于分布式账本上,但采用的是中心化机构——央行来做信用背书。统一数字货币的名称不是本文的目的,但为方便起见,本文依约定俗成的惯例,统一称为数字货币。
货币的多层复杂含义并不只是出现在数字货币上。Currency、Money、Coin都意指货币,但在现实世界里,Currency的货币含义更多是央行层面的金融市场流动性、汇率、利率等;Money的货币含义更多是金融机构层面的资金的汇兑、支付、清结算等;Coin的货币含义更多是现钞、零钱、硬币等。在数字货币世界里也一样,比特币叫Bitcoin,加密货币叫Cryptocurrency,加密代币叫Cryptotoken。普林斯顿大学阿尔文德·纳拉亚南等几位教授写的一本区块链技术教科书就叫Bitcoin And cryptocurrency Technologies(《比特币与加密货币技术》)。为方便理解,我们也可以大致归类为:央行要发行的数字货币是cryptocurrency;公有区块链上的原生货币是coin;而各家区块链创业公司发行的代币则叫cryptotoken。
《价值起源》一书在论述宋朝发明纸币的原因时,首先提到了技术方面的因素,正是造纸术和印刷术的进步,才使得纸币的发行具有了技术基础。与此同理,数字货币的发明首先也是因为分布式网络技术的成熟及密码学理论的发展。中本聪本人没有发明任何数字货币的基础技术,他只是过往技术的集成者。
技术的成熟,使得数字货币的发明水到渠成。2009年1月比特币区块链的上线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意味着人类社会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数字化迁徙完成了它的第一阶段。90年代初,随着互联网TCP/IP技术的定型,再加上尼格罗蓬蒂《数字化生存》一书的出版,一般被认为这是人类社会数字化迁徙的开始。人类从农业社会走到工业社会,再从工业社会走向信息社会,数字化生存必然需要数字化的金融服务,数字货币正是数字化金融服务的伟大尝试。
数字货币将越来越成为数字世界的价值交换媒介、标价单位、记账单位和储存手段。例如,相对于现行金融体系中的股票“IPO”,区块链与数字货币体系中有“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叫首次代币公开预售。一家区块链创业公司,不以公司股票或债券为融资工具,而是发行自己的数字代币(coin),交换比特币、以太币等较为流行的数字货币,以达到融资创业的目的。
这些代币不代表公司股权,也不代表公司债权,因此目前各国监管机构对它的公开发行往往持无异议态度。它的价值来源于你需要花费一些代币来驱动这家公司开发的应用程序,在代币发行量有算法约束的情况下,如果该公司的应用程序受到欢迎,使用者很多,则其代币的旺盛需求将推升代币的价格,代币持有者因此而能获得价格上涨的收益。
总体来看,纸币的价值起源是因为它极大地提升了金融的可转让性;数字货币的价值起源则是因为它准确、方便地表征和度量了数字化经济活动。
区块链技术的角度探讨数字货币的特性
关于数字货币的特性,以往的论述多从传统货币理论的角度或传统金融体系的角度看待,而从极客社区及区块链技术的角度看的比较少。笔者试图从极客社区及区块链技术的角度来探讨数字货币的特性,以多维视角来免除盲人摸象的认识误区。
第一,数字货币是匿名性货币。要探讨数字货币的本义,首先不能忘了数字货币产生的初心。这个初心是比特币区块链的发明人中本聪的论文题目《一个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数字货币的第一个特性就是电子现金。首先它是现金,具有现金的一切属性,其中最主要的属性就是匿名性;其次它是电子现金,不具有纸钞和硬币的物理结构,方便交易流通。我们熟悉的现金和中本聪设想的数字货币相比,在匿名性上是一致的。
不同的是物理结构的现金完全不能被追踪,而区块链上的数字货币(电子现金)却可以被追踪,这对于央行及对合规性负有很高责任的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因此可以说,匿名性是数字货币的第一要义。当技术能够支持人们在互联网上像传输信息那样方便的传输资金时,虽然人们可能会愿意为了便利性而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一点隐私,但一定不希望其金融活动被那些无关的人,尤其是心怀恶意的人随随便便就偷窥了。
第二,数字货币是可编程货币。区块链的四大特性是:共享账本、加密算法、智能合约和共识机制。数字货币运行于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系统上,它和运行于金融机构账户系统上的电子货币的显著区别是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赋予它的可编程性。电子货币在金融机构账户上表现为一串串数字符号,交易是账户之间数字的增减。
而数字货币在分布式账本上表现为一段段计算机代码,交易是账户或地址之间计算机程序与程序的交换。区块链的可编程性使得人们可以编制智能合约,一旦双方或多方事先约定的条件达成,计算机将监督合约自动执行,任何人都不可能反悔。可编程性不但让央行拥有了追踪货币流向的能力,从而可以建立在没有区块链和数字货币之前不可能拥有的精准执行货币政策、精准预测市场流动性的超级能力。同时,可编程性也能让金融交易变得自动化,省去金融机构庞大的后期结算业务的中后台部门,甚至让很多金融交易可以实时清算。这无疑极大地提升了金融交易的效率,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削减了运营成本。
第三,数字货币是加密货币。前不久中央电视台的一位记者为了调查互联网上隐私泄露的问题,仅仅提供了一个手机号码,从不同的网络渠道买到的与这个手机号码相关联的个人隐私资料之全,个人在互联网上几乎无处可逃的透明度,超出了我们想象力极限的好几倍。这些隐私资料很大一部分就来源于我们在互联网上的金融交易行为。而且最有价值的数据恰恰也就是我们的金融交易行为数据。数字货币之所以设计成加密货币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数据确权。目前互联网是完全公开透明的,我们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把各种行为数据无偿提供给了中心化的互联网机构,而这些互联网机构却利用这些数据来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二是隐私保护。不仅我们在互联网上遗留的行为数据需要隐私保护,随着互联网医疗越来越多地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健康数据更需要加密保护。三则是安全保障。
第四,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数字货币的发行机制依靠的是数学算法,靠一套可以经人反复验证的数学模型来建立自己的信用,人们相信那套算法也就信任这个数字货币。而数学运算的结果是高一致性的,因此最容易取得全球的共识,数字货币的信用因此而被建立起来。
数字货币的安全保障机制依靠的是一套密码学算法:哈希算法确保数据的不可篡改和高度一致性,隐私保护算法确保交易流程的私密性;数字货币的记账机制依靠的是一套共识算法,是分布式网络上各个对等节点依靠算法来达成共识,确保在没有中心化机构的帮助下,自主、自治地保证账务的真实准确,不至于重复花费;数字货币的运行依靠智能合约,作为可以自动执行约定的计算机程序,智能合约保障了金融交易的高效低成本运行,而这其实也是算法在起作用。因此,数字货币的核心就是一套高可信度、高一致性、高透明度;规则严密、纪律严格;公平、公开、公正的数学算法。
第五,数字货币是自治货币。分布式网络上的区块链通过一系列数学算法建立一整套自治机制,使得人们可以不需要中介机构的帮助,在区块链上点对点、端到端、P2P的来完成金融交易。共识、共治、共享的自组织是区块链带来的崭新的商业架构和组织架构。这种数字货币数学算法的信用背书发行方式,使得在原来的主权政府信用背书的法定货币发行方法和私人机构信用背书的私人货币发行方法之外,增加了一类新的数学算法信用背书的数字货币发行方法。
观察目前比特币等几个比较成功的数字货币的实践案例,我们发现,在新的货币发行方法中,产生了一类新的货币发行主体:自主运行于区块链上的计算机程序。比特币是如此,以太币也是如此。不管是比特币区块链还是以太坊区块链,它们都是以社区自治的开源软件的方式在运行,既不被中心化机构拥有,也不设中心化服务器,甚至没有运维人员来管理。
如果一定要为数字货币找一个货币发行方,那就只能是那套数学算法或装载那套数学算法的计算机程序。可以看出,私人货币由私人机构背书,法定货币由主权政府背书,数字货币由数学算法背书。在货币发展历史上,最早的货币发行都是私人机构来承担的,法定货币的历史远远短于私人货币的历史。当人类社会进入信息社会阶段,在私人货币、法定货币之后,也许我们要准备迎接一种新型货币的诞生:以数字货币为表现形式的无主货币诞生了。之所以说数字货币是无主货币,是因为数字货币的发行方只是数学算法模型,没有法律主体资格。它流通、运行于区块链之上,完全自治。
第六,数字货币的运行基础是分布式网络。这一点虽然不是数字货币的特性,但分布式网络技术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数字货币的特性与效用。分布式网络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产物,随着5G通信技术的部署,分布式网络必将走入寻常百姓家,未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学习、工作都须臾不能离开分布式网络。分布式网络的核心是:开源、加密;共识、共享;点对点、去中心、自组织。
其实我们已经开始在享用分布式网络带来的好处了:滴滴打车的商业模式就具有分布式网络的雏形,它是一个很好的分析分布式网络技术优势的案例,包括共享经济、开源组织、点对点服务等要素。分布式网络在应用上可以有分布式数据存储、分布式公共计算、分布式自治决策、分布式价值共享等方面。分布式网络的技术核心就是开源架构、加密算法、共识机制、时间戳、分布式存储、点对点对等网络等,它是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的技术基础,也决定了数字货币的运行效用。
我们知道,各主要经济体的央行都高度重视区块链(分布式账本)与数字货币技术,纷纷发表有关区块链(分布式账本)的技术或政策白皮书。中国央行也正在筹划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来研究在中国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那么,各国央行心里的数字货币与技术极客创造的数字货币是一样的吗?央行筹划的数字货币会具备前述全部六大特质吗?我们目前不知道央行们的完整态度,但透过只言片语,至少我们了解到,央行们不会全盘接受技术极客与区块链社区对数字货币的设计思想。
第一个分歧来自于到底采用什么技术来搭建数字货币运行的底层协议。央行们更倾向于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而不是区块链技术,更倾向于采用联盟链技术而不是公有链技术。分布式账本与区块链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分布式账本没有原生数字货币,而区块链一定有;联盟链与公有链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联盟链的节点加入需要许可,而公有链不需要。第二个分歧来自于全网节点是否要完全对等。公有链是一个无须许可的、点对点对等网络,而央行希望成为拥有某些专属权力的特权节点,它可以运用这些专属权力,许可或不许可某些节点的加入、监督和追踪数字货币的流动……
央行应该发行什么样的数字货币,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完善的、可行的方案。笔者认为,央行数字货币至少需要保留前述数字货币特性中的可编程性、加密性、匿名性这三个特质,否则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价值和意义就将大打折扣,甚至有可能画虎不成反类犬,成为现行的电子货币的翻版,从而贬低了数字货币的价值意义。
在具有跨时空特性的区块链上,在数字化的虚拟世界里,三种货币发行机制都可以方便地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无论主权背书的法定数字货币、私人机构背书的私人数字货币和算法背书的自治数字货币,都将面对比现实世界更平等的竞争,任何一种数字货币如果不能迎合数字世界与其使用者对数字货币的特定需求,都有可能被背弃或处于下风。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含着金钥匙出生,如果机制设计失当,不一定必然取胜于其他数字货币。(来源:清华金融评论 文/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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