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1 09:17 凤凰网科技
据9To5Mac北京时间5月20日报道,在经过一周的质证后,当地时间星期五,三星和苹果的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地时间下周一,陪审团将考虑并最终决定三星因侵犯三项设计专利和两项实用专利需要支付给苹果的赔偿金。
星期五,苹果律师还对三星最后一名证人、管理顾问迈克尔·瓦格纳(Michael Wagner)进行了质证。
为了证明其观点,即三星应当按照整部手机而非仅仅是侵权部件支付赔偿金,苹果律师询问瓦格纳三星是否计算前面板玻璃、显示屏、边框等部件的利润,瓦格纳对此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据称三星通过8600万部侵犯苹果专利的手机获利33亿美元,这些利润是通过销售整部手机而非各个部件获得的。三星认为赔偿金额应当是2800万美元,而苹果“要价”则高达10亿美元。
另外,苹果还反对三星的这一观点,即它不应当为没有利润的手机支付赔偿金。苹果则表示,“100万部侵权手机带来数亿美元营收,苹果专利遭到侵犯,应当获得补偿吗?”瓦格纳回答说,“应当。”
在最后陈述中,苹果坚持其观点,即不能拆开手机,只根据一些部件计算其遭受的损失,因为在它看来,遭到侵犯的设计专利覆盖整部手机。
苹果律师乔·穆勒(Joe Mueller)表示,“能拆解手机不说明什么,问题的关键是设计专利与手机的关系,它不是玻璃面板,不是不显示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它覆盖整部手机。”
三星律师约翰·奎恩(John Quinn)在进行最后陈述时表示,苹果的设计专利不覆盖手机内部元器件,因此,苹果没有资格要求从其专利不覆盖的产品中获利,“有时区分设计专利覆盖或不覆盖哪些部分相当困难。苹果设计专利不覆盖手机内部零部件,甚至不覆盖全部的外观。根据法律,苹果没有资格从其专利不覆盖的产品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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