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10:47 资本邦
3月24日,资本邦讯,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松井新材”)回复科创板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并补充、完善以下内容:(1)公司销售受终端客户出货量影响较大,重点突出手机市场需求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2)“终端指引、模厂落地”的营销策略下,公司对终端客户存在较大依赖的风险;(3)结合报告期内行政处罚事项,充分揭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风险”;(4)发行人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松井新材回复:发行人回复:
(一)公司已按照要求全面梳理、整合“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并根据风险重要性情况删除了“产品销售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登记证明的风险”以及“商誉减值风险”。
(二)公司对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之“(二)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三)销售客户集中风险”以及“(四)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风险”进行补充、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1、“(二)市场需求波动风险公司研发和生产的涂料、特种油墨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主要用于手机及相关配件、笔记本电脑及相关配件、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等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和乘用汽车领域。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与上述应用领域各主要终端客户的出货量具有较大相关性,若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各领域主要终端客户出货量出现波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下滑、中国等成熟智能手机市场普及率提升等因素影响,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呈下降趋势,未来仍存在持续下滑的可能性。2017年-2019年,公司手机及相关配件领域的涂料产品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2.51%、59.14%、77.96%,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未来若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各下游应用领域市场需求持续波动,则对公司相关产品的经营业绩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三)销售客户集中风险从高端消费品领域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经营模式来看,鉴于终端对最终产品的品质负全部责任,对构成产品的涂层材料选择有强管控权等特点,使得公司采用“终端指引、模厂落地”的销售模式,其具体模式为:公司需先通过向终端提供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系统解决方案,获取终端的供应商资格,之后在终端许可下,向模厂提供特定机型项目所涉及的涂料、特种油墨等产品和基于模厂具体工况定制的工艺技术服务。上述业务模式特点使得公司对下游客户(特别是终端客户)存在较大的依赖性。从公司主要销售客户集中度情况来看,受高端消费品领域终端客户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影响,2017年至2019年,公司对前五大直接客户的销售比例分别为40.75%、40.33%和40.35%;对前五大终端客户的销售比例分别为82.31%、75.46%和85.95%。未来,若主要核心客户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从终端客户的变化情况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华为、小米、VIVO等主要终端客户收入增长较快,公司前五大终端客户的集中度呈增长趋势,且部分终端客户各期收入变动幅度较大。未来若由于公司不能持续满足终端客户需求等原因而导致终端客户更换涂层材料供应商,则公司收入将下滑,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四)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风险报告期内,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管政策日趋严格等因素影响,公司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未来,随着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及相关监管政策的持续趋严,公司安全与环保压力将逐步增加,可能会出现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等管理事故风险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安全环保事故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可能会影响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公司或面临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责令整改或停产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三)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六)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公司生产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主要应用于3C行业中的高端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等高端消费品领域,上述领域产品需求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如在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相关产品的新品发布通常在第三或第四季度较多,因此对涂层产品的需求通常集中在下半年,从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呈现一定季节性波动特征。报告期内,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分别为58.21%、66.29%和60.60%,下半年收入占比均较高。受上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本公司经营业绩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并披露:(1)高端消费品领域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市场容量分析的测算依据是否客观、充分;(2)招股说明书中“领先的核心技术优势”的表述是否准确,相关依据及理由是否充分,并进一步说明公司核心技术在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竞争力;(3)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4)结合发行人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较少与生产人员数量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发行人回复:(一)高端消费品领域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市场容量分析的测算依据是否客观、充分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六)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中,补充披露了高端消费品领域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市场容量分析的测算依据,具体情况如下:“高端消费品领域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产品市场容量的测算,主要依据2019年和2023年全球各应用领域实际或预计产品出货量或产量,并结合行业内各应用领域产品涂层材料平均用量和公司各应用领域产品平均涂层材料单价计算所得,具体测算公式为:(1)相关涂层材料产品市场需求量=∑(各应用领域产品出货量或产量*各应用领域产品涂层材料平均用量)(2)相关涂层材料产品市场规模=∑(各应用领域产品出货量或产量*各应用领域产品涂层材料平均用量*涂层材料平均单价)。
1、关于招股书中“领先的核心技术优势”表述的准确性说明公司拥有3项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4项行业先进的核心技术,并通过:(1)文献查新;(2)成果鉴定;(3)将公司核心技术性能指标与客户性能指标要求及可比公司相关技术性能指标对比;(4)说明进入高端消费品领域终端品牌客户及模厂客户供应商体系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5)说明公司已成为知名终端品牌客户的核心供应商;(6)说明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在各供应商中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地位等方式,详细论证了公司7项核心技术具有行业领先或行业先进水平,依据及理由充分。受国内终端品牌业务快速增长及供应链国产化、制造重心向国内转移等因素影响,目前国内市场已基本成为高端消费品领域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企业竞争的主要市场区域。在国内市场,公司核心技术与国外、国内可比公司相关技术的比较基本可以反映公司核心技术在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即全球市场)的竞争力情况。
具体情况参见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问题2之“(二)”之“2、公司核心技术在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竞争力的说明”之“(3)公司核心技术与国外、国内可比公司相关技术比较”中相关内容。出于严谨披露考虑,公司将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中,“公司目前已拥有系列有机硅手感涂料技术、3D玻璃感光油墨技术、乘用汽车车灯防雾树脂及涂料技术、系列PVD涂料技术、系列UV色漆技术、系列水性涂料技术、乘用汽车零部件PVD涂料技术等行业领先或行业先进的核心技术。领先的核心技术优势,为公司在全球市场参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撑。”修改为:“公司目前已拥有系列有机硅手感涂料技术、3D玻璃感光油墨技术、乘用汽车车灯防雾树脂及涂料技术、系列PVD涂料技术、系列UV色漆技术、系列水性涂料技术、乘用汽车零部件PVD涂料技术等行业领先或行业先进的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为公司参与行业内竞争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进入终端品牌客户或模厂客户的供应体系具有较高进入壁垒。高端消费品领域对产品的技术创新要求高,使得进入其供应体系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进入其供应体系、针对具体项目成为其核心供应商并与其形成稳定供应关系,可间接证明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行业领先或行业先进性。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呈现一定波动性,主要与当期下游市场产品需求变化带来的产品结构性调整及部分领域竞争加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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