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0 15:05 IT产业网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厦门联络易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登堂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公开。法院认为,联络易公司擅自使用含有“微信”商标的文字组合作为名称及域名;开发、运营、销售“联络易微信管理系统”,并销售企业版“联络易微信管理系统”至少20000套,侵权获利大;该软件运营者登堂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判决结果为联络易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1000万元,软件运营者登堂公司共赔偿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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