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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的解读

2022/11/30 09:37        


  一、起草背景、依据及出台目的

  (一)起草背景和出台目的

  2020年7月29日沈晓明书记在省政府园区建设专题会上,提出要将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打造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南近海养殖污染整改样板区的定位要求,为贯彻落实沈晓明书记的讲话要求,更好的吸引国内外从事育种育苗的高端养殖企业和科研机构入驻园区,带动和引领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我委起草了《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二)制定依据

  起草《政策》主要依据《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海南省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20〕39号)、《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琼府〔2020〕50号)、《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府办〔2021〕1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及产业园的实际情况制订而成。

  (三)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建设,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优质产业项目,促进产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政策》共有五部分。

  第一部分:《政策》制订背景和工作安排。

  第二部分:扶持对象。一是招商引资及产业发展支持对象包括新迁入、新设立,已落户产业园的企业(机构);二是享受该政策的项目应符合的条件。

  第三部分:优惠政策。主要分为土地供应扶持、前期扶持、投资扶持、运营扶持、金融扶持、招商扶持、总部扶持、人才扶持、科技扶持9个部分。

  第四部分:兑现流程。包括申报、备案及兑现流程。

  第五部分:附则。对以上优惠政策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三、涉及范围

  新迁入、新设立和已落户产业园的企业(机构):

  (一)重点鼓励海水养殖(育种、育苗和工厂化循化水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仓储物流、休闲渔业的企业;

  (二)重点鼓励对发展产业链具有重要作用的科研院所(机构、企业),以及平台类和服务类等企业(机构);

  (三)重点鼓励有一定规模和科技含量、成长性好的相关企业;

  (四)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类型企业(机构)。

  四、执行标准

  按照《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五、注意事项

  政策内容是否与税收挂钩。

  六、关键词诠释

  (一)政策中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政策中所称“技术研发费用”和“项目建安费”的认定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政策中所称“以内”“不超过”“不低于”均含本数,数值区间中的前一个不含本数、后一个含本数。

  (四)政策中所称“兼职”是指累计在产业园工作3个月以上。

  (五)总部高管人员,是指由投资方委派,在总部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及相当于上述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并且税前年收入50万元以上。专业技术骨干是指经具有国家级专业认证在生产和服务领域岗位一级,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的人员,并且税前年收入50万元以上。

  来源:文昌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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