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9 18:11
一、制定背景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青岛制造业基础雄厚,工业体系完善,为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2019年获批建设济南-青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以来,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取得了较好的先发优势。我们把人工智能纳入全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24条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提出“一核两翼多点”的产业发展布局,明确以崂山区为核心,规划建设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园,加快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载体建设,推动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和算力集聚区。为提升人工智能产业园核心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全市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引擎,我市研究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制定依据
《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促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提升产业链完整度和竞争力,建设创新能力辐射青岛、综合实力全省领先、智能应用全国一流的产业载体,打造全国一流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
四、重要举措
政策旨在加快建设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园,推动人工智能企业向园区集聚。从支持企业集聚发展、强化产业技术支撑、优化生产要素保障等方面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园加快发展。共制定11条支持措施,具体为:
1.规划建设产业园区
内容概要:规划建设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园智算谷(以下简称“园区”),连续三年由市财政每年出资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实施主体:崂山区政府。
2. 给予企业房租补贴
内容概要:在园区内指定的人工智能孵化空间新设立的企业,经考核通过且租赁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的,按照每个正式员工不超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三年100%房租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经认定新入驻园区的人工智能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含)的,给予最长五年的房租补贴,其中前两年100%、后三年50%;其中,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每年保持稳定增长的企业,给予五年100%房租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且与崂山区招商部门签订协议的人工智能产业项目。
实施程序:崂山区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崂山区审核、社会公示等,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预算批复后拨付奖补资金。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2-88999176
3.强化产业链招商
内容概要:鼓励园区内人工智能产业链主、龙头企业发挥“磁吸效应”,通过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等方式进行产业链招商,并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的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企业。
实施程序: 按照《崂山区社会化招商中介奖励办法》执行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崂山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0532-88998022
4. 鼓励技术研发平台建设
内容概要:对园区内企业独立法人获准建设的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园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服务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园区内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于获批次年分别给予建设单位国家级500万元、省级100万元、市级50万元的奖励。对园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于认定次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服务对象:园区内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并获准建设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认定为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新认定为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服务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园区内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并获批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实施程序:按照《崂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岛市崂山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 振兴实体经济 推动“四 新经济”集聚区建设的奖励办法》执行。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 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创新部
联系电话:0532-88998793、88998252、88998011
5. 支持人工智能试点示范
内容概要:园区内入选青岛市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的项目,给予项目申报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各级人工智能领域奖项的企业,按照上级到位资金的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鼓励园区内人工智能企业参与园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试点,开展人工智能场景“揭榜挂帅”行动,对揭榜后经考核认定实施成功的,按照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服务对象:园区内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并入选青岛市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获得各级人工智能领域奖项、参与园区人工智能场景“揭榜挂帅”行动,揭榜后经考核认定实施成功。
实施程序:崂山区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崂山区审核、社会公示等,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预算批复后拨付奖补资金。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2-88999776
6. 支持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及开源信创生态建设
内容概要:全市智能家居、工业智能、智慧城市、金融科技、生命健康、空天地海、智慧旅游、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面向园区内入驻企业开放。依法支持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开源项目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创新模式开放化演进。鼓励园区内头部企业积极参与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等组织机构及开源社区建设,支持智能家电国创中心率先打造家电开源鸿蒙生态。鼓励园区内企业开展信创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支持产品积极争创国家、省首台套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产品通过地方特色馆进行推介。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工智能企业。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2-85911216、88999176
7.加快产业人才引进集聚
内容概要:对园区内新培育和全职引进的人工智能领域顶尖人才、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海外留学的创新创业人才等,按照现行人才政策给予奖励。对园区内引进的人工智能产业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全职高端人才(团队),经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生活补贴。对园区内人工智能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连续3年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引进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示范性人工智能学院的毕业生,对园区内组织新录用职工参加岗前专业技能培训的,经认定,按每人最高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费用补助。
服务对象:园区内新培育和全职引进政策相关产业人才的人工智能企业。
实施程序: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汇智崂山”人才系列工程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条款实施细则执行。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 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2-88999176
8. 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内容概要:对园区内人工智能企业通过自主培育,对自主评价对象开展评价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认定,按照每名高级工1000元、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具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对象:园区内通过自主培育,对自主评价对象开展评价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工智能企业。
实施程序: 按照《崂山区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32-88899165
9. 强化算力要素保障
内容概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搭建公共算力中心。鼓励园区内算力中心为青岛市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平台提供优惠人工智能算力服务,并对其运营服务依法依规给予补助,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其中市级补助资金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服务对象:园区内为青岛市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平台提供人工智能算力服务的算力中心运营单位。
实施程序:崂山区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崂山区审核、社会公示等,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预算批复后拨付奖补资金。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2-88999176
10.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内容概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人工智能产业的支持,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吸引社会资本、行业骨干企业积极参与。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市、区两级引导基金按1:1比例配资,加大园区对人工智能产业资本投入力度。组建园区“金融管家”专属服务团队,围绕链主企业及上下游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倾斜信贷资源。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崂山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32-88999650
11.支持产业交流合作
内容概要:对在我市举办的,由园区内企业或机构筹办、承办的省级以上人工智能产业大会、展会、论坛等重大活动,按照会展政策给予支持。
服务对象:人工智能重大活动主办或承办主体。
实施程序:政府主办、园区企业或机构承办的省级以上重大展会活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立项。对符合《青岛市促进会展业发展10条政策》的项目,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市贸促会审核、现场核实、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确定补助对象和金额,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市贸促会会展规划处
联系电话:0532-83950696、83888760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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