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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进一步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03/13 17:20      投资界   


  济南市进一步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动区块链产业发展,促进区块链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打造区块链产业发展高地和应用创新高地,创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提升创新能力

  (一)开展区块链技术攻关。发挥研发机构作用,开展区块链共识机制、分布式存储、智能合约、跨链协议、双向预言机、加密算法、隐私计算等区块链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底层技术。支持开展以数据为中心的区块链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构建国内领先的“数链融合”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区块链产品研发。支持企业打造成熟完备的区块链产品体系,提高工程化能力。支持企业研发区块链核心基础软件以及相关芯片、密码卡、区块链机等硬件产品,推动区块链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深度融合,面向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一批行业级联盟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构建区块链开源生态。支持企业参与区块链开源社区建设,围绕底层平台、应用开发框架、测试工具等培育一批高质量开源项目。建立区块链开源推进机制,广泛汇聚开发者和用户资源,大力推广成熟的开源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打造良性互动的开源社区新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夯实产业基础

  (四)打造自主可控的济南政务链。通过统一“密码服务平台+政务区块链平台+隐私计算平台”融合创新,构建高安全等级的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基础设施,推动具备强隐私、高安全要求的政务数据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可信交互和价值传递,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五)建设区块链新型融合基础设施。推进“星火·链网”超级节点(济南)建设,组建“星火·链网”技术创新中心。推进云计算与区块链融合,加快部署互联互通的区块链数字化基础平台。促进商用密码与区块链融合,打造系统级、平台级商用密码与区块链技术融合解决方案。深化区块链与数字孪生融合,构建可信、有序的济南“元宇宙”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密码管理局)

  三、赋能经济发展

  (六)区块链+工业。构建工业互联网可信数据流转体系,赋能装备制造、机械制造、制药、化工、服装、食品、煤炭等行业,加快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区块链+供应链。支持企业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服务平台,结合货运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降低财务风险和成本。利用智能合约等区块链技术搭建新型生产制造管理体系和生产能力数据共享平台,提升供应链管理协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口岸物流办)

  (八)区块链+能源。支持区块链技术在能源生产、传输、存储、交易、消费等环节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区块链在绿电交易、分布式能源交易、储能运营、一次能源供应、碳电融合等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区块链+金融保险。创新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开放新通道,丰富中小微企业资产化数据,助力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管控。推动金融保险行业链与“政保通”数据服务平台对接,打造基于资产化数据的保险行业新商业模式。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等部门)

  (十)区块链+自由贸易。提升“链上自贸”数字化贸易平台功能。为从事自由贸易领域企业构建基于海关申报、自贸销售、数据加密、智享联通的跨境贸易信息化基础设施平台,实时追踪跨境贸易商品货物的采购、流通、生产、配售等全流程环节,保障市场公平公正环境,最大限度降低企业信任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十一)区块链+无证明城市。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推动办事事项与所需证明点对点关联,以部门间数据共享为基础,打通省市电子证照库和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不动产查询证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等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二)区块链+泉城码。推进“泉城链”数字保险箱、电子证照库与“泉城码”数据融合,深化个人资产化数据移动端集成,进一步丰富“泉城码”一码通行应用场景,推动“泉城码”作为城市服务统一的居民身份认证方式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拓展集成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十三)区块链+司法公证。基于“泉城链”可信政务数据,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提升司法公信、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协同能力、服务经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典型场景落地应用,确保数据来源的权威性和真实性,破解假证、错证问题,增强政府部门监管、执法、追责的透明度和便利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四)区块链+公积金。依托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建设“公积金数字黄河链”,打造区块链数字卡包,支持申领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以及其他业务办理相关的数据。(责任单位: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十五)区块链+人社。在社保、就业、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业务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资产化数据实施试点上链应用,遵循据实、按需、有序的原则,实现人社数据“还数于民”,并逐步开展基于人社数据的求职招聘、人才服务、职称评审、电子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无证明就业等场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六)区块链+教育。支持驻济教育机构将学生入学经历及受教育期间的成绩单、奖惩情况等信息签发至个人区块链账户下,利用区块链防篡改技术,有效保障学生教育信息的安全可信,并为每位学生形成画像报告,在后续就业、学历提升等场景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七)区块链+医疗健康。支持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行业区块链基础设施,推进探索重点药品数据进行上链,实现药品链上流转,药品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打造现代产业链群

  (十八)推动产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结合资源禀赋,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规划建设区块链产业园区、区块链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着力打造区块链应用创新集聚发展高地,推动区块链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园区建设区块链产业软件名园,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委网信办,有关区县政府及功能区管委会)

  (十九)培育名企名品名牌。统筹政策、市场、资本等资源,支持区块链企业做优产品、做大规模,支持企业申报“区块链企业100强”“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案例”“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开展区块链应用场景优秀案例评选,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支持在细分领域深耕,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招商计划,招引一批上下游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二十)优化产业服务。完善网络支撑、数据服务、资源共享、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标准制定和相关评估测评等工作。发展区块链行业相关的创投、教育培训、资产化数据登记等机构。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技术合作攻关和应用推广。制定区块链数据开放共享交付规范、政务区块链建设规范、区块链业务协作规范、密码算法规范等,打造与信息安全、信创、密码等联合制定的标准化体系,推动标准规范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密码管理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市级区块链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协调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建由区块链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产业发展咨询、评估和指导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二)完善政策支持。统筹用好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企业培育、试点示范、研发费用补助等工作。鼓励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带头“建链”“上链”“用链”,优先支持包含区块链应用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推动区块链应用场景不断扩容,打造“链上泉城”。探索设立区块链产业基金,鼓励市区两级产业投融资平台加大对区块链产业的投资力度,金融机构向区块链产业适当倾斜,支持区块链相关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密码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十三)强化人才支撑。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和《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落实人才待遇保障。探索区块链人才柔性引进有关措施。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合作,建设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区块链人才实训基地。鼓励驻济高校设立区块链相关课程或专业,培养区块链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四)营造发展氛围。举办、承办区块链高峰论坛、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对接合作交流会议等活动,展示区块链创新发展成果,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深入开展区块链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宣传和推广区块链技术及典型应用案例,营造促进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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