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园区

嵩县发布16条举措助力招商引资助贤

2023/04/14 16:04        


  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近日,嵩县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招商引资助贤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16条举措,创新招商引资助贤思路方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县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1.评选“民营经济十强”

  对在科技创新、争创名牌、出口创汇、依法纳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典型,县政府每年评选“民营十强”,评出10家龙头企业,授予“嵩县龙头民营企业”“嵩县优秀民营企业家”牌匾或证书,分别给予50万元(第1位)、30万元(第2—5位)和20万元(第6—10位)一次性奖励,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评选劳动模范时给予重点考虑,同时享受免票畅游嵩县所有旅游景区,并在政府网站、权威媒体以及各种经济活动中广泛宣传。

  2.激励科技创新投入

  科技专项经费年增长保持10%以上,对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搭建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研发费用总额年增长5%以上,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3.实施“小微成长计划”

  加强规上企业培育和升规纳统,对于首次达到规上标准且通过认证入库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当年扩大经营和销售规模,且实际入库税金增长30%、40%、50%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4.重奖招商引资功臣

  招引落地1—5亿元项目的行政事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其他情形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及项目税收情况给予主要作用企业或个人物质奖励。招引落地5亿元以上项目的行政事业人员,按照干部选拨任用程序予以提拔重用,其他情形依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及项目税收情况给予主要作用企业或个人物质奖励。对落地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一事一议”。

  5.招商项目落地支持

  招商引资项目和新落地民营企业项目列入产业引导资金补助支持范围,采用建设补助、贷款贴息或奖励三种使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支持。采用建设补助方式支持的,单个项目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对经评审认定为重大项目的最高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单个项目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采用奖励方式支持的,对当年开工、当年投产的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最高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6.规范容缺办理

  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效”改革力度,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企业登记、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146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容缺办理,明确要件补齐时限,从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作出审批决定3个阶段时间上实现无缝对接,最大程度实现“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实现审批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期限比法定时间提速60%以上。

  7.执法处罚备案

  实行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开展涉企检查的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涉企检查年度工作计划,每月1—24日为企业“安静生产日”,除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实名举报投诉外,严禁各执法部门随意安排单项检查。建立完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除涉及安全底线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社会反映强烈和群众投诉集中的违法行为;可能引起性质恶劣和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以外,实行“首查不罚、以纠为主、限期整改、处罚备案”,对各类企业的罚款须报送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县政府备案后方可实行。

  8.推动“嵩材嵩用”“嵩财用嵩”

  对在“洛阳综合工业互联网平台”登记并完成对接的中小企业,定期开展民营企业产品购销对接活动,促使县域内产品对接销售率达80%以上,县财政给予对接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政府性采购及招投标,在同等资质和标准下,鼓励本地民营企业优先进入。

  9.实行“一对一”包联助贤

  鼓励支持党员干部与企业家“一对一”包联助贤。结合“万人助万企”领导包联制度,由分包县领导每月至少到包联企业调研走访1次,每季度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不少于1次,邀请要素保障部门参与,对企业家反映的问题集中解决。

  10.选聘政府经济顾问

  对于政治素质高、县域经济带动较大的优秀企业家、引进重大建设项目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牵线搭桥、出谋划策的乡贤,可聘任为政府经济顾问,由县职能部门派出专人“一对一”服务,打造企业家智囊团。制定涉及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时,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政府经济顾问的意见。对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个性或共性问题,随时由专人负责登记台账,每周报送分包县领导协调处理。

  11.创优企业人才环境

  对民营企业新招录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同等享受以下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企业引进的研究生人才5年服务期满后,予以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元。为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办理“人才一卡通”,持卡可无限次免费游览县内景区;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持卡人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义务制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自由择校学习。企业引进研究生的配偶愿意一同来嵩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

  12.实施企业家(乡贤)培优工程

  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相结合、专家授课与实地观摩相结合等方式,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活动,持续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理念、职业素养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走出去”参加相关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每季度举办一次民营企业家沙龙,每年度举办一次民营企业家论坛,评选年度“十大人物”和“嵩县名贤”。

  13.建立“双长双员”招商制度

  围绕生物医药、新能源及储能、金钼氟新材料、沉浸式文旅、健康休闲食品、健康养生6大“风口”产业,实行“产业链长+招商组长”“大员招商+全员招商”工作机制,由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担任6大产业链长,由相应县级领导担任常务链长。按照6大产业链成立相应招商小组,另成立综合招商组,对其他各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形成“6+1”招商引资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全员精准招商,招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14.强化要素保障

  逐步扩大风险补偿金资金池,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担保,推动金财担保公司对民营企业的担保费率从3%降至2%以下,降低企业融资担保门槛和融资成本。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聚焦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用工需求,举办综合招聘会、专场招聘会等,企业新招录县域就业人员达80%以上,由人社部门在用工补贴、组织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全面深化“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着力保障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及时足额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每季度制定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保障计划,安排民营企业新开工项目用地指标不低于20%,民营经济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乡村民俗的,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营企业项目使用批而未供土地。

  15.开展减税降费清欠行动

  全面助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施行“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扩大六税两费享受范围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社保优惠政策。创新实行“涉企服务、收费减免”政策。9项涉企行政服务中,涉及“不动产登记”等6项服务全部免费办理;涉及“水土保持方案、林地占用审批”等3项服务费用减半,减免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民营企业用水按基本水价降低0.05元/立方米;企业年度新增用电,根据税收完成情况给予5%—20%电费补贴;对县域内物流运输企业,包括其他企业的运输物流费用,按缴纳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的50%予以奖补。对涉党政机关未履行生效判决的民营企业欠款案件,要在判决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法定时限6个月内),达成和解协议的,在当年年底全部履行完毕。

  16.开展护航行动

  成立“护航民营经济”专项工作组,落实涉法涉诉案件“绿色标签”制度,全时段受理涉企投诉事项,实行一企一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恶意阻工等行为,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法律援助、法制体检等方式,对企业因市场波动、灾情损失等不确定因素,产生的违约风险和涉诉纠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轻不能履行合同造成的法律责任。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信用修复和联合惩戒机制,畅通涉诉企业获取信息渠道,引导企业防范交易风险,从源头上减少商业违约和矛盾纠纷发生。

  来源:嵩县人民政府

 

  榜单收录、高管收录、融资收录、活动收录可发送邮件至news#citmt.cn(把#换成@)。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