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4 16:19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营造全民招商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推动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凉山州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拟定上报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甘洛县招商引荐人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办法》编制主要依据的政策为《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7〕36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30号)、《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的通知》(凉委办发〔2021〕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两个方面内容。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称“招商引荐人”,从内容上予以明确。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从引进重大项目金额、省外到位资金、租用厂房、引进上市公司等方面予以不同类别奖励
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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