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30 14:41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依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以及《广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穗财规字〔202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我市实际,对原《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1〕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集意见时间
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8日。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网页:登录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kjj.gz.gov.cn/)进入本通知页面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在下方“评论区”提交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maijiaxing@gz.gov.cn。
(三)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东座815室,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金融处,邮编:510030,电话:020-83124175。
意见反馈需在电子邮件标题、信函信封处注明“《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反馈”。属个人意见的,应当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属单位意见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信息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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