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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精选境外优秀节目进入电视大屏

2024/08/02 19:52      IT之家   


  8 月 1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丰富电视大屏内容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试行)》)。IT之家附主要内容如下:

  《意见(试行)》强调,要提升电视大屏优质内容创新和供给能力:

  强化新闻立台,集中优势力量打造重点新闻节目;

  优化电视大屏节目管理措施,推动电视文艺节目繁荣;

  优化创作扶持政策,引导电视节目开辟新赛道;

  进一步深化电视内容联制联播机制;

  加强横向联合,推动优质资源配置;

  坚持好作品进入好时段、好平台,坚持大力倡导推动现实题材创作和播出原则,进一步优化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允许“多星联播”;

  指导推动电视台加强联购联播。

  《意见(试行)》强调,要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建立优秀网络视听节目推荐展播机制,逐步推动台网广泛建立协同合作机制,通过项目扶持和表彰奖励引导台网加强联制联播,鼓励支持优秀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文化节目资源进入电视大屏播出。

  《意见(试行)》强调,要优化统筹境外节目播出。精选境外优秀影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节目进入电视大屏,推动获得“白玉兰奖”“金熊猫奖”等电视奖的境外节目引进播出。

  《意见(试行)》强调,要坚持全国一盘棋,一体化宣推提高优秀作品影响力。推出“锦绣荧屏精彩视听 — 优质节目发布活动”和“一周视点”电视推荐片单,充分发挥全国广电新媒体联盟作用,常态化宣传推广优秀广播电视节目,为人民群众提供收听收视引导服务。以丰富电视大屏内容播出为导向,推进法规制修订工作。

  广电总局将组织指导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单位贯彻落实《意见》各项工作举措,不断丰富电视大屏内容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的 2024 年上半年广播电视服务业主要数据情况。经初步统计,上半年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 6683.57 亿元,同比增长 7.00%。

  广电总局 7 月 25 日发文称,“双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成效显著:电视大屏用户活跃率大幅提高,节目和频道收视同步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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