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8 14:28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推动解决我区园区存在的资源闲置、低效利用等问题,促进工业经济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方案〉〈赤峰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赤峰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2〕4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依据: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方案〉〈赤峰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赤峰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2〕48号)
三、方案内容:
(一)起底范围。
全面起底2016年以来园区待批项目、沉淀资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停产企业和停建项目、园区各项指标情况,并将园区以案促改工作中的阶段性办结及未完成问题一并起底,建立台账,分类处置。
1.待批项目大起底。按照全区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摸清园区未开工项目及在建项目的待批事项底数,逐一明确具体审批责任部门、审批受理情况、完成时限。
2.沉淀资金大起底。按照全区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摸清园区沉淀资金底数,掌握资金结构、来源、金额、性质、使用、所属年度情况。
3.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按照全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起底园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情况。
4.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大起底。全面起底园区污水处理、渣场、标准化厂房、集中供热、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5.停产企业、停建项目大起底。全面起底园区停产企业、停建项目情况,以及工业园区"僵尸企业""僵尸项目"占用生产要素情况。
6.工业园区各项指标大起底。全面起底园区(区块)各项经济运行指标,以及园区内已建成工业项目亩均投资、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及容积率等各项指标。
(二)工作任务。
1.建立台账。针对各项起底任务,建立园区待批项目、沉淀资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基础设施、停产企业、停建项目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方式。
2.分类处置。对工业园区内起底的闲置资源要素分类推进处置工作。
(1)工业园区内的待批项目纳入全区待批项目大起底范围内,按照待批项目分类处置要求一并推进处置工作。
(2)工业园区内的沉淀资金纳入全区沉淀资金大起底范围内,按照沉淀资金相关处置要求一并推进处置工作。
(3)工业园区内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纳入全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起底范围内,按照土地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处置工作。
(4)工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涉及手续不全、未建成的项目,按照待批项目大起底处置要求进行分类处置,按时办结;涉及"半拉子"工程、建成未投运的项目,按照"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处置要求进行分类处置,积极推进基础设施资产盘活利用。
(5)工业园区内的停产企业、停建项目,通过协调解决企业出现的困难,推进企业以转产、转让、租赁等多种模式盘活;针对"僵尸企业""僵尸项目"占用资源要素问题,积极通过腾笼换鸟、合作开发,资产盘活、转产、转让、拍卖等多种模式盘活。
(6)工业园区的控制性指标,通过起底园区的亩均指标情况,建立相应的指标控制体系。针对入园项目少、亩均产值低、入驻企业少的工业园区(区块),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针对园区内亩均投资、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及容积率等各项指标较低的项目,建立倒逼腾退机制,通过转让、拍卖、合作开发等模式实现腾笼换鸟。制定工业园区各项控制性指标,作为项目转入的前置条件。
3.完善机制。区直有关部门、园区要建立园区项目监测机制,跟踪调度园区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对长期停建的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要及时发现并推进整治。对达不到所在园区各项控制性指标的低效项目进行倒逼腾退。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2022年8月上旬)。传达全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
2.排查摸底(2022年8月下旬)。8月23日前,园区要完成闲置资源情况摸底,制定落实方案,建立自查工作台账,并于8月23日前将本园区自查问题台账及落实方案报区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和科技局)。
3.集中整治(2022年9月至12月)。各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于2022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对于"僵尸企业""僵尸项目"、园区基础设施的"半拉子"工程,争取在2022年内盘活、解决一批,力争3年内全部盘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严格审核。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工作对工业经济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大起底大整治工作。各园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信息报送。各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2022年9月底前每半月(8月23日、9月8日、9月23日)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9月30日后按月(每月23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
3.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开展情况,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通报机制,对整改进展慢、完成质量差的园区予以通报,确保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4.加强工作保障。要加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园区大整治良好社会氛围。
四、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工作内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松山区工科局,负责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日常调度、推动落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松山区工科局赵子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分别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职推进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区工科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园区大起底工作统筹协调及工业园区停产企业停建项目、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园区发展效益指标起底工作。负责赤峰高新区松山产业园、高新技术企业整改的指导督促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园区待批项目大起底综合协调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园区沉淀资金大起底综合协调工作。
4.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园区土地利用大起底工作。
5.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园区待批项目环保方面整改的指导督促工作。
6.区住建局:负责园区施工许可手续方面整改的指导督促工作。
7.区商务局:负责赤峰商贸物流城大起底综合协调工作。
8.区消防大队:负责园区待批项目大起底消防手续方面整改的指导督促工作。
9.其他部门根据职能职责配合做好园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相关工作。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印发之日起实施。
来源:松山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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