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0 11:12 艾媒网
艾媒网(iimedia.cn)了解到,近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最近发布的《2022年中国直播行业发展现状及市场调研分析报告》指出,截至2021年6月份,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约为6.38亿元,占网民整体的63.1%,用户规模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47.2%,使用率增长超10%。
随着互联网在各家各户的普及,我国网民及直播用户规模持续扩大,而由于防疫要求,不少学生需要在家上网课,网络直播进一步向未成年人群体渗透。
直播的兴起一方面丰富了市民的文娱及精神生活,推动了泛文娱领域多元化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平台、家庭等多方监管不到位,直播内容和主播良莠不齐,出现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直播而无法专注学业、因参与打赏而被不法分子骗取钱财等情况,进而诱发家庭矛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以及很多其他社会问题。
此次《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平台要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同时,平台不得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
艾媒咨询调研数据显示,高达75.7%的用户认为网络直播的内容有待改善;约六成受访者觉得需要加强主播筛选;超过半数的用户认为平台创新存在改进空间;另有约42%的用户认为对直播平台的监管还不到位。
在直播行业兴起初期,直播门槛低,要成为主播很容易,而在越来越多的人涌入直播领域后,平台的的主播素质愈发参差不齐,内容质量堪忧。不法商家可能会利用未成年人做直播吸引眼球,直播内容也存在打法律擦边球的情况,如诱导赌博、软色情、卖假货、欺骗粉丝金钱和感情等。
本次《意见》也对未成年人从事主播进行了严格规定。平台应当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
《意见》还从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多方面加强了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力度,以促使直播平台规范为未成年人提供直播服务,并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直播功能。
随着互联网技术、虚拟技术、5G技术的升级和应用,直播行业将会向多模式、多品类、多平台发展。
遵守行业相应的法律法规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直播平台应熟知法律法规,从商品质量、主播筛选、企业资质等各方面规范行事,从优化内容、模式创新、提升素质等不同层面发力,增强平台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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