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6 15:05 网经社
2月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引导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实现在线化发展、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其中,鼓励企业开展融资。对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等海关监管模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扶持。
以下为网经社跨境电商台(CBEC.100EC.CN)为您带来的《实施意见》八大要点:
1、鼓励企业开展融资。鼓励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出口信用、担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提供创新型信贷产品,提高企业融资额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引导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实现在线化发展、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每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等海关监管模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扶持。
3、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发展。鼓励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服务跨境电商企业50家以上且服务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申报年度的服务营收同比增幅不低于15%的服务商,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4、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不超过注册当年境外商标注册费用7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5、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品牌全球推广。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使用自主品牌开展业务,对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跨境直播等开展自主品牌推广的企业,给予不超过推广费用25%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6、鼓励企业布局集货仓和海外仓。对列入省级公共海外仓建设试点名单的企业,除省级扶持资金外,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列入市级公共海外仓建设试点名单的企业,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7、鼓励跨境电商海外网络建设。鼓励建立跨境电商海外网络站点,给予站点主体企业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8、鼓励线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监测点发展。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获评省级产业园、省级出口知名品牌,以及对新开设园区、获评优秀园区、新扩展园区、设立品牌出海基地、建设统计监测点的,按照因素法分配方案,给予相关区、县(市)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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